高能:含剧透,《在老攻的情书里当万人迷[穿书]》

    白锦书是我第一本书的攻,也是我对病娇攻的第一次尝试。

    关于白锦书一开始的设定,其实就是一个外表高冷内心有点毛病的大学老师。

    暗恋自己班上的学生,然后偷摸摸地自己写了本打算送给他当礼物。

    还没写之前其实我本身就有一个脑洞,白锦书应该是个学弟,年下文,不知怎的开始写正文思虑了一下还是年上带感。

    可能是最近年下文太多了有点审美疲劳,小奶狗小狼狗固然香,但是年上会有更加变态的感jio。

    最初是拿这篇文申的签,听说晋江对师生题材有要求,我以为我触雷了,没想到第一次被拒了一次,一字未改再申一次就过了。

    然后就这样继续写了下去。

    我写文不带大纲,有时候只比读者早知道六七个小时的剧情。

    天知道我是怎么写下去的,随缘写文。

    把话说回来,主角聂一眠穿进白锦书的文里,遇上了白锦书各种的精分,我以为我能写修罗场,没想到写到后面精分联合追杀起了受。

    大概,我脑子进水了吧,急需简一言给我按个排水管。

    在我眼里病娇是一种目标很明确的生物,白锦书想要聂一眠那就得千方百计得到他,攻的意识太明确了,导致精分的人格并不是那么地出众。

    主人格是师尊,这么看来其他精分都是他的手下或者可控的蝼蚁,聂一眠要想摆脱他看起来也是件很难的事情。

    后面的剧情在尽力地圆,圆到一半给白锦书安了一个十分牛逼的身份,创世神。

    无欲无求,看自己创造的世界,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看凡尘俗世的情爱纠葛。

    有那么一天作为神的他也坠入了情网。

    爱爱恨恨,纠缠来纠缠去,最后还是被摆了一道。

    攻就这么恨上受了。

    写文就像自己也精分了一样,从一个人的心理跳到另一个人的心理,反复横跳,累得要死。

    关键是其中一个心理还不是那么健康,我通常靠听歌来找感觉,听到嗨的我觉得白锦书务必要拿起大斧头去追杀聂一眠。

    这时候我好像是攻控。